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原副主席、中国美术家协会广西分会原主席,享受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级医疗待遇的离休干部凃克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2年9月19日上午6时15分在南宁逝世,享年97岁。 凃克,男,汉族,1916年2月出生,广西融安县人,1938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193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凃克同志1938年5月至1944年4月在皖南云岭参加新四军,任新四军战地服务团绘画组副组长、音乐组组长;新四军三支队政治部宣传科文艺干事;新四军苏北指挥部政治部宣传部文艺科长。 1944年4月至1946年7月调苏中军区党委党校学习;任苏中军区政治部苏中画报主编、社长;华中军区政治部江淮画报副社长。 1946年7月至1947年3月在苏北鲁中等地养病;1947年3月至1949年10月任华东军区山东画报社美术主任、华东军区政治部华东画报社编辑、记者。 1949年10月至1953年3月任上海军管会文艺美术室美术二场创作组组长;上海文艺处美术工场场务委员;上海市公安总局宣传科艺术宣传组组长;上海美术工场创作组组长;参加上海市北四川区五反检查工作队、市委陋户工作部海关中队工作队;任上海市文化局主办连环画工作者学习班、美术工作者政治讲习班班主任;1953年3月至1963年11月任上海市文化局艺术处美术科科长、上海市文化局艺术处副处长、上海市美术专科学校油画系主任。 1963年11月至1966年8月任广西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广西 南宁市社教工作队副中队长;1966年8月至1973年5月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 1973年5月至1979年5月任自治区文艺创作办公室副主任,1979年5月至1980年12月任自治区文联筹备小组党组成员,美协广西分会筹备小组组长;1980年12月至1981年11月任自治区文联副主席、美协广西分会主席(驻会)(正处级),自治区政协常委,1981年11月至1985月7日任自治区文联副主席、美协广西分会主席(驻会)(副厅级),1985年7月离职休养;2011年5月经中央组织部批准享受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级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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