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志士歃血血腥风雨里立党为公解救劳苦大众
今朝齐建共和和谐盛世中强国富民赢得载歌载舞
《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
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
华夏诗书画作品特展》暨《中华诗书画家盛世作品集》征稿启示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结束了中国长达两千年之久的君主专制制度,是一次伟大的革命运动。1921年,出现了一个开天辟地的大事变:中国共产党宣告成立。中国共产党的成立,给灾难深重的中国人民带来了光明和希望。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90华诞、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展示“江北水乡
运河古城”乃至全国各地的物华人杰、钟灵毓秀,颂扬广大群众丰富的物质文化生活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表达广大诗书画家爱国之情及艺术风采,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在驻地新闻媒体、有关全国性专业网络宣传下,经商定,拟在2011年下半年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
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华夏诗书画特展》,并由华夏诗文书画艺术家协会编印华夏艺术•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
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特刊《中华诗书画家盛世作品集》(评选后按来稿先后为序入集)。本次活动与华夏诗文书画艺术家协会自2006年9月1日成立以来,已成功组织举办的2007“纪念建军节
和谐建中国‘功勋杯’华夏诗文书画展赛”、2008庆奥运 迎全运华夏诗书画艺术展、2009国庆60周年全国华夏山水•诗书画名家作品特展、2010魅力世博会 世界在眼前•中国书画作品特邀展等全国性诗书画展一样,属社会和谐公益参与性活动,现将征稿及有关事宜具体明确如下:
一、参办组织:
主办单位: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政协
协办单位:山东省枣庄市兴全商贸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华夏诗文书画艺术家协会
联办单位:中共枣庄市市中区机关工作委员会
支持单位: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文联
枣庄市市中区文广新局
枣庄市市中区民政局
神州书画诗词联谊会
枣庄市市中区书法家协会
《甘泉文艺》杂志
总顾问为华夏诗文书画艺术家协会名誉顾问王鹤滨(毛泽东生前秘书 书画家)、刘兰芳(中国文联副主席 中国曲艺家协会主席 著名曲艺家),顾问为华夏诗文书画艺术家协会名誉顾问孙景瑞(枣庄市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书画家)、庄隆玉(枣庄市原政协副主席 摄影家)、邵泽选(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原政协副主席 画家 摄影家)。为便于开展工作及活动,本展组委会直接由有关领导、著名人士、参办单位为成员集体组成,并直设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及办理相关事项,据情向参与领导、著名人士、参办单位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办理情况。备投稿及被评选人员不加入活动办公室。活动办公室主任:范扬民(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政协副主席),执行副主任:隋相伦(华夏诗文书画艺术家协会主席),副主任蔡洪明(枣庄市市中区机关党工委书记)、王丽(枣庄市市中区政协文教卫生学习委员会主任)、孙超华(<全国连锁>湘渝情怀<枣庄馆>总经理),活动办公室成员:陈玉彬、王秀兰、靖献民、谢志章、袁兵等,办公室电话:13296326008,地址:枣庄龙头西路华夏诗文书画艺术家协会活动中心。
二、征稿对象:本次活动不收任何费用。各级团体书法家、美术及国画家、社会各界学者与业余爱好者均可投稿、组稿、送稿,对投稿者一视同仁、一律平等。
三、征稿要求:健康向上,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中国革命历程及仁人志士、歌颂社会主义祖国、歌颂社会主义及城乡新生活、歌颂民族团结等。自创原作,稿责自负,题材、风格、年限不限,书画作品正常题款。收书法、美术及绘画、诗词类作品,请一次性投稿。作品数量:书画作品1—2幅(套),篆刻作品不少于6方;诗词作品1—4首,新诗一篇不超20行,散文诗500字内。作品规格:书画以3尺(竖式)、4尺整宣可竖裁掉10至15公分(竖式)为主,6尺(含)以上书画作品均应为横式;尤欢迎大横幅山水花鸟和条屏(每屏记1幅)等国画作品。草书、篆书请能附释文。诗词类作品收电子文本。书画作品勿裱,在作品背面下沿用铅笔写清作品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讯址、邮编、电话等,可另附200字内个人简介一份。个人简介、诗词类作品务必同时发到电子邮箱:swshs08@163.com 。
四、评审评奖:由承办方聘请省级以上书协、美协、专业教授人员组成评委评审,公平公正评定。按来稿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纪念奖共60名(视来稿状况可增减及调整奖项名额)。获奖及入展者均免费制发荣誉证书,并赠寄给《中华诗书画家盛世作品集》一册、纪念袋品一份。对投寄3幅4尺以上或条屏4幅以上书画作品并获优秀奖以上者同时视情评定并由本展组委会及承办方授予“华夏诗/书/画艺术年度/贡献人物”荣誉称号,对资助及做出贡献的单位视情评为并颁发“华夏艺术组织奖/贡献单位”奖牌。凡获奖者入选者名单均在网页上公布。
五、有关事项:为确保稿件安全,邮寄稿请用挂号。对来稿由专人制表登记。拟于2011年7月1日后在山东枣庄开展并颁奖,同时发放《中华诗书画家盛世作品集》,开展及颁奖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届时提前公告。入展作品拟统一装裱。承办方对来稿有展出、宣传、编辑、出版等处置权。均不退稿。凡投稿、获奖、入展者作品均应为力作精品,个人享有永久性署名著作权,尽可都能收入《中华诗书画家盛世作品集》,敷衍作品及其作者不予编入,对此请予理解。本次相关信息可上网百度收索网页查询。
六、收稿时间:自2011年4月1日及各媒体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止(邮寄以邮戳为准)。
七、投稿自愿:凡投稿者即视为确认同意和遵守以上各款项。
八、投寄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08信箱
艺展组委会收
邮编277100,投稿电子邮箱:swshs08@163.com 送稿地址:
1枣庄光明路市立医院南门东墙外市中区干休所后侧龙头西区7排2号协会装裱中心,联系人 汤天鑫 电话:15163207618 2枣庄君山中路铁道口南侧馨翰书画研究室,联系人邵伟 电话:15163261885。
(插图为《中华诗书画家盛世作品集》封面封底式样,届时以正式书籍为准)
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
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华夏诗书画作品特展组委会
二0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