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钱钟书信札
拍卖风波后,近日莫言紧急叫停《苍蝇·门牙》手书原稿拍卖一事,再次将文学艺术大师手写原稿能否拍卖推向网络舆论关注热点。而歌德
2014春拍“小雅观心—赵庆伟藏重要名家手稿、手札专场”上出现的不只莫言小说手稿,冰心、丁玲等所著文章手书原作以及王蒙、贾平凹等人小说散文手书原稿也赫然在列。名人手稿被拍卖并非个例,名人手稿能否被拍卖?出现纠纷又当如何解决呢? 拍卖委托人符合善意取得即有权拍卖
一般而言,书信所有权归收信人所有,与书信所有权归属原则相比,作品手书原稿所有权归属相对复杂,根据权利流转情况的不同,涉及多种情形。
通常情况下,手稿的所有权归作者所有。我国《出版社书稿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作品出版以后原稿
(手迹)归作者所有,除双方合同约定之外,一般原稿保存二三年后,退还作者,并办理清退手续。原稿退还签收单应归档。”但如果合同约定手稿所有权归出版社所有,那么出版社就有权自行处置手稿。
实践中部分作家缺乏手稿保护意识,不及时与出版社联系收回手稿,加之有的出版社不严格执行手稿清退制度,随意处理手稿,这种情况下第三人能否取得手稿所有权须看其是否符合善意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
106条规定,无权处分人将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受让该动产时为善意,并以合理价格受让的,受让人可以取得该动产所有权。据此,如果出版社将手稿有偿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取得手稿时为善意的,第三人就享有手稿的所有权。
拍卖属于所有权转让的一种形式,作者是否有权追回手稿所有权可以依照上述情况确定。作者与出版社间如果未通过合同约定将手稿所有权转让给出版社,那么出版社便无权处理该手稿,如果拍卖委托人非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手稿,作者即有权追回其手稿所有权。
文章来源荣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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