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工:什么是奴隶制社会?
根据马克思历史理论,夏、商、周三代曾被定性为奴隶社会,此观点争论较多。记得小时候念书的时候,课本对奴隶社会的解释:1.奴隶没有土地;2.奴隶的财产来自于奴隶主的分配;3.奴隶没有政治权力,不能参政议政;4.奴隶要爱奴隶主,不得背叛;5.奴隶有保卫奴隶主的义务。
从政治统治方面而言,1.奴隶制国家机构:奴隶主为了维护奴隶制度,不断强化军队、监狱、法庭等国家机构,对奴隶进行统治,镇压奴隶的反抗;2.奴隶制是最惨无人道的压迫制度,突出表现在用奴隶作人祭或人殉;3.奴隶主还常常以摧残奴隶的生命来取乐。
从思想统治方面而言:奴隶主为了维护其统治,还从思想上欺骗和麻痹奴隶,他们编造种种谬论,把奴隶制说成是永久长存的,以使奴隶安于现状,听天由命,不作反抗。广大奴隶受到了有形和无形枷锁的束缚,遭受着残酷的剥削和压迫,过着最黑暗、最悲惨的生活。
当然,这是老课本对奴隶制社会的解释,新教材不知道如何定义。依照老课本对奴隶制社会的解释,我惊讶地发现,不能死搬硬套地对照今天的社会,不然我们还以为生活在奴隶制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