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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疤”该揭还得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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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内 容:
李钟琴
我很喜欢张鸣先生的杂文随笔,但昨天读到其新作《这个创疤揭不得》,总觉得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继文怀沙被李辉揭露之后,寓真的一篇《聂绀弩刑事档案》经过章诒和撰文介绍,又使黄苗子等文化人面临着道德法庭的审判。随着这些“文化雕像”的倒塌,人们在怀疑、惊愕、痛苦之余也在反思:历史创疤是否该揭?
张鸣先生认为“这个创疤揭不得”,他解释说:“道理很简单,在一个无法自由言说的时代,一个档案不公开的时代,信息不完全,只凭着透露出来的部分档案或者传言,就互相揭底,根本无法有充分的讨论和对真相的追究,最后只能是当年的受害者或者家人互相火并,在个人道德上纠缠,从而放过了对体制和运动本身的批判。”
但我认为,张鸣先生的这个观点是有问题的,而且是有害的。
首先,创疤是不是应该揭开,要看这创疤是否已经痊愈。文革给人民带来的巨大伤害,是否已经痊愈了?文革是否已经得到彻底清算了?文革的元凶是否已经被追究责任了?那些主动害人者、被迫害人者是否已经忏悔?如果没有,那么,说明这个大创疤并未痊愈,结痂下面,可能仍在化浓、发炎、溃烂,这样的创疤已经成了浓疮,不揭开,就无法得到彻底医治。
其次,许多真相,就是凭着“透露出来的部分档案或者传言”,才一步一步地被揭露出来的。如果说在“一个无法自由言说的时代,一个档案不公开的时代”,因为信息不全,就要继续捂得严严的,那么,真相就永远没有彻底公开的那一天。
第三,揭开真相,还原历史本来面目,不是冤冤相报的“互相揭底”,而是为历史负责,为后人负责,更是为正义负责,为受害者负责!张鸣先生担心这样做会使“当年的受害者或者家人互相火并,在个人道德上纠缠,从而放过了对体制和运动本身的批判”,是多虑了。作为当年著名的文化人,在大是大非面前,他们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也应该对历史负责。刘少奇曾对毛泽东说:“饿死这么多人,历史要写上你我的。人相食,要上书的!”可见刘少奇尚对历史心存敬畏。如果后人动不动就为尊者讳、为长者讳,人们凭什么还对历史心存敬畏?如果有人做了亏心事,不但得不到应有的责任追究,连真相也得不到及时披露,甚至还能做到生前风光,死有哀荣,那么,害人者、作恶者还有什么值得后怕的?
第四,还原历史真相,不见得会导致“受害者或者家人互相火并”。周扬整过很多人,文革结束后,他逢人就道歉,赢得了很多受害者的谅解。文革结束后平反冤假错案,一些真相也随之浮出水面,但好像也并未发生过“当年的受害者或者家人互相火并”的情况吧?
第五,揭露真相,越早越好。当事人都在的时候,他们还有回忆、诉说、辩解、求证的机会,等当事人都作了古,就只能凭“透露出来的部分档案或者传言”来定案,那才会导致“根本无法有充分的讨论和对真相的追究”。
第六,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即揭开疮疤,有助于促使人们反思体制的弊病,有助于人们深化对运动本身的批判。而不是张鸣先生担心的“从而放过了对体制和运动本身的批判”。试想,如果没有这一个个案例的披露,怎么能使后人认识到文革的罪恶?怎么能使人们认识到“坏的制度让好人也变成坏人”?如果这也揭不得,那也碰不得,动辄来个“宜粗不宜细”,恐怕要设上若干历史研究禁区才行。如今文革几乎成了研究禁区,可能就是出于“创疤揭不得”的考虑。这样做的结果,是那个荒唐的时代将日益变得模糊、虚无,这恰恰与张鸣先生“对体制和运动本身的批判”的愿望背道而驰。
我觉得,张鸣先生的担忧,是出于他的宽厚。但是,宽厚并不是呼吁不要揭创疤,而是应该呼吁谅解那些盲从者和害人者,甚至应该鼓励当事人(包括受害者和害人者)主动披露真相,让我们一起将矛头针对那个让好人变成坏人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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