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迪安公开46份证据证明与被署名案无关https://www.huajia.cc 2010.11.14 13:29 来源:国际在线 发表评论(0)
2:范迪安所写前言与“被署名”文章完全不同 范迪安为萧长正写过署名为“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的展览前言,该文用于展厅及展览宣传册,此外未写过任何评论萧长正艺术的文章。通过比对,不难发现该文与“被署名”的文章是完全不同的两篇文章。 3: 中国美术馆馆刊、年鉴、网站从未刊登过“被署名”文章。 中国美术馆馆刊、年鉴、网站中报道该展览所用的材料,均是主办单位提供的新闻通稿,该新闻通稿与“被署名”文章也不是同一文章。中国美术馆馆刊、年鉴、网站从未刊登过“被署名”文章。
4:《<我的森林>与自然精神》一文“被署名” 原告在2010年11月8日开庭时出示的新证据,《生活报》2006年8月13日刊载的“《我的森林》与自然精神”署名为“范迪安” ,范迪安已向该报发出要求核实函,并得到报社正式回函证明与范迪安本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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