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库非入藏
艺术品典藏的监管缺失
■蓝庆伟
在2007年2月播出的《名人面对面:著名画家吴冠中》电视访谈中,吴冠中曾谈到,“自己送(捐)给公家的画、机关的画,最后都拿去拍卖了”。这件事与“广美图书馆馆长调包亿元画作”(下称:调包事件)有着本质的相同,此类事件不仅令艺术家无奈和伤心,也尖锐地暴露出公共艺术机构的典藏问题。那么典藏到底出了什么样的问题?
典藏非库管
典藏管理虽有别于库房管理,却是以库房管理为基础展开的,目前据笔者所了解的美术馆典藏管理,普遍采取多人管理制度:门禁+钥匙+密码(双锁双人、双钥匙),每个岗位均由不同的人管理;在进出库房时采取多人(双人)监督、登记的方式;同时在藏品调拨的环节上,采用馆领导签字、典藏部备案等方式。但在新兴美术馆或非专业性美术馆典藏的机构,典藏工作均在幕后进行,无法体现绩效亮点,再加之长期以来典藏与展示、典藏与研究等工作的脱节,专业含量最高的典藏管理常常被视为“库管”工作,大量非专业或无鉴定经验者的参与,让上述“调包”事件的可能不断增大。
而在“调包”的艺术品选择上,传统书画作品最受青睐。与当代艺术作品相比,书画作品的鉴定工作更有难度。当代艺术作品的官方收藏历史较短,且处于美术馆收藏制度逐步完善的后期,再加之当代艺术家大多在世,当代艺术作品的收藏来源、著录、信息公开等有着相当大的规范和透明度。
入藏与入库
吴冠中所遇到的“捐赠作品被拍卖”的情况并非偶然现象,我们经常听到有艺术家谈起自己捐赠给公共机构的作品莫名其妙地消失。正如我们常常在足球职业联赛中听到球员的“阴阳合同”,不少的公共机构存在着“入库非入藏”的个别现象,在作品捐赠后且不明确告知捐赠者,作品的信息并没有进入馆内藏品的台帐——况且台帐没有全国联网系统、(部分)没有电子台账,更无法实时查询平台,而是进入了类似“小金库”的库管账本——当然有些馆给出了“不入藏是因为此类作品不符合馆藏标准”的说法。艺术家看似拿到了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但这些凭证仅仅是处于一种意识形态下的“光荣证明”,在这一纸最该体现详细信息的证书上,除了套话外,没有任何关于被捐赠作品的藏品序列号等核心信息。这样的个别状况给“捐赠作品消失(拍卖)”提供了通道,也不免让我们反思,不够入藏标准为什么要入库(接受捐赠)?
馆藏普查是否能解决问题
2013年文化部发布《文化部关于开展全国美术馆馆藏品普查工作的通知》(文艺函[2013]1609号),并出具具体工作规范、成立官方网站。在《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工作的意见》“第六、几点要求”的第三条中写到“(三)强化管理,保障安全。各美术馆要以本次普查为契机,不断完善藏品管理制度,查漏补缺,加强日常的藏品管理,不断提高藏品管理工作中的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在采集藏品信息特别是提取、使用和归还藏品的过程中,美术馆应严格遵守文化部发布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中关于藏品提用的规定,以及本馆既有的藏品管理制度确定的程序,并依照《普查规程》中关于藏品提用操作有关具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藏品安全。”这里明确提出了“确保藏品安全”的要求与目的,这样的要求与美术馆收藏所存在的问题必不可分,在此之前,文化部艺术司诸迪曾多次指出“目前国有美术馆收藏存在着投入不足、家底不清、保存不善、利用不够、效益不高等亟待解决的问题……”美术馆馆藏普查在更大程度上还是针对“家底不清”这一基础问题展开,这也是可以展开统一要求、统一实施的工作,“投入不足”与“保存不善”两个问题有着极其特殊的个体差异性。但在解决藏品安全的工作上,馆藏普查是关于藏品档案的建立,确定有哪些藏品存在,但无法从根本上避免“李逵与李鬼”的问题。
谁来约束绝对权力
“调包事件”暴露出典藏管理的一类漏洞,同时也体现出现有美术馆管理层级在中国阶层体系下的缺陷——馆长、分管副馆长、典藏部主任及美术馆的上级主管在藏品管理上有着关键性的权利,而从程序的设计上,馆长在整个过程中存在着绝对的权利,而是否存在监督权则要看具体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平,管理者的绝对权力让“调包”存在着理论上的可能。如何在管理流程的设计上约束管理者的绝对权力势在必行。
除了上述权利管理系统的约束机制外,还需要约束作品鉴定的话语权。谁来确定“李逵”、“李鬼”的作品鉴定问题?在美术馆的现行管理系统中,此项工作大多由典藏部负责,鲜有第三方机构介入鉴定的情况,同时,如何确定“李逵”不是“李鬼”的话语权又掌握在谁的手中?这同样也需要约束,让绝对权利在专业领域弱化。
约束和监管,听起来都不令人愉快,但没有第三方监管的绝对权力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一个直观的“调包”新闻背后,是更多看不见的腐化,以及在利益链条中被淹没的个人正义。
调包名画案中的
“现象”与“漏洞”
■郑利权
在作假之风盛行的当代,以假画当真画拍卖已经成为司空见惯的特殊景观。“以赝代真”在中国书画史上也是一种屡见不鲜的艺术现象。在学习资源溃乏的古代,书画家为了学习书画技法,常常会从收藏家手中借得书画作品进行临摹模仿,再将原作归还。这是古人极为常见的一种学习方式,同时也有一些投机者,利用高超的书画临摹技术,将仿制得极像的伪作归还,留下真迹以谋取暴利的现象。诸如唐代胡璩的《谭宾录》记载:“长安初,张易之奏召天下名工,修葺图画。潜以同色故帛,令各推所长,共成一事。仍旧缥轴,不得而别也。因而换。进而以假当真还归内府,真迹留己。”唐代张易之与萧元“调包名画”的作案手法如出一辙,唯一不同的是张易之是借画工之手进行作伪,而萧元则是亲自动手,以假换真。作为知名美术史学者的萧元,自然熟知书画艺术的“作伪”手法。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书画市场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态势,近现代名家的真品屡创高价,以其文物稀缺性、艺术价值公认性和市场价值抗跌性,让诸多拍卖公司与收藏家趋之若骛,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之下,也使一些书画投机者铤而走险,不惜以违法的代价“偷梁换柱”,窃取国家财产。萧元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中说:“几万元、几十万元摆在我面前并没有什么诱惑力,但如果是几百万或者几千万这么巨大的数额,我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从2004年的首次作案到2014年案发,前后跨度近10年,若不是某热心的广美校友在香港的一次拍卖会上悉心发现拍卖画作上的广美图书馆收藏章,估计此案也石沉大海了。
可以说,萧元“调包名画”案应该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显示出书画行业一些普遍的弊端与漏洞:一是管理混乱。《文物法》第四章馆藏文物中明确规定:“ 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对收藏的文物,必须区分文物等级,设置藏品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藏品档案不仅有文字记录也有图像记录,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的馆藏作品为何会出现“屡次调包”而不被人发现,画库的三道门的形同虚设,一个馆长手中居然掌握了全套钥匙,藏品借阅本的离奇消失,都显示出藏品管理的严重缺失与混乱。二是制度缺席。为什么萧元案中盖有“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收藏章的作品能够堂而皇之地走进拍卖会并成功拍卖,而且前后持续7年之久,委托的还是知名的拍卖公司,成交金额数千万。《文物法》明确规定:“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一般来说,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作品都会盖有收藏章,拍卖公司应该拒收此类作品进行拍卖,明知国家财产而进行拍卖,无疑是助纣为虐,显示出拍卖公司的制度缺席。三是缺少把关。从国家藏品到拍品,再转为私人藏品,其间要过两道关口:一是库房关,二是拍卖关。从萧元案中,这两道关都没有守住,而且形同虚设:第一道关中库房管理员不懂美术,只懂数数,基本处于不设防的状态;第二道关拍卖公司疏于证实,得过且过,无现成法律制约,为真品设置绿色通道,不仅无人防守,而且夹道护送。
萧元“调包名画”案无疑是当代艺术管理生态的一个缩影,折射出美术圈、收藏界与文物管理部门的一些现象与问题。作为知名学者与名画盗徒身份的巨大反差、不设防的图书馆与拍卖行、屡次调包的国家藏品现象、一把手权力的不受约束、长期违法行为而不被发觉等等,都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