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公布第二次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结果的通知https://www.huajia.cc 2015.10.16 12:50 来源:文化部 发表评论(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 根据文化部《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修订稿)》(文艺发〔2014〕33号)和《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工作的通知》(办艺函〔2014〕478号)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由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推荐申报,通过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委员会严格的初审评选、实地考察和终审评选,并经文化部审定,浙江美术馆、广州艺术博物院(广州美术馆)、武汉美术馆、中国美术学院美术馆被评为第二批国家重点美术馆。同时,对中国美术馆等首批9家国家重点美术馆进行了复审,复审结果均为合格。 现将第二批国家重点美术馆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文化部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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