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鉴定市场:九大现状与问题https://www.huajia.cc 2013.04.06 18:59 来源:美术报 发表评论(0)
五、文物鉴定市场的管理理念和体制与现实市场错位严重我国文物艺术品鉴定市场的发展理念和体制,已经很不适应市场的发展。文物艺术品部门的监管能力及其已有的专家资源,根本不能满足艺术品鉴定市场的巨大需求,民间文物艺术品鉴定机构的兴起不可避免,特别是在市场混乱的状态下。近年来,一些机构利用所谓的“权威”垄断了“文物鉴定”市场的话语权,构成了一些特殊的市场利益集团,并从而攫取不正当利益。据不完全统计,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收藏大军已近1亿,但“文物鉴定”的改革和改进却十分滞后。 六、中国文物艺术品鉴定市场科技手段应用落后中国文物艺术品鉴定市场制度建设是基础,体系建设是重点,立法监管是关键,科技进步的应用是保障。目前,利用科技手段对文物艺术品鉴定进行科学取证、准确认证、科学论证及准确鉴定的体系还未建立起来,还处于研究与试验阶段,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通信技术、互联网技术与信息挖掘、管理技术的发展正在改变中国文物艺术品鉴定市场发展业态的时候,关键是让科技进步推动中国文物艺术品鉴定市场结构的进一步优化,传统文物艺术品鉴定市场体系在进一步发展的同时,也要催生新的文物艺术品鉴定形式。 七、中国文物艺术品鉴定证书泛滥成灾中国文物艺术品鉴定证书数量多,可信度小,用泛滥成灾来形容当下中国文物艺术品鉴定市场中的证书问题是不过分的。由于文物艺术品鉴定市场鉴定行为的无序,致使有任职资格与没有任职资格、水平高的与水平低的人员及机构都可进入文物艺术品鉴定市场,众多无监管的文物艺术品鉴定机构的出现,造成了中国文物艺术品鉴定市场的混乱程度进一步加剧。由于存在不规范的鉴定行为,一方面,很多机构都可以出具鉴定证书;另一方面,鉴定机构从收费利益出发,给钱就发证书。鉴定行为得不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导致这些不具备文物鉴定资质的个人或机构,无法承担相应的经济甚至是刑事责任。 八、文物鉴定市场立法严重滞后立法滞后的严重后果就是鉴定市场无法可依。文物艺术品鉴定是涉及知识领域面较宽的复合性学科,长期无法可依是混乱局面一直存在的根源。突出的表现就是,当下许多文物艺术品鉴定机构,只需在工商或者民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便可以进行鉴定活动并收取相应报酬,而国家的《文物保护法》及《实施条例》对此类机构的鉴定资质,并无相应的监督和认证,市场中机构鉴定的权威性和公正性难以体现。同时,文物艺术品鉴定市场中机构的运作也无法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目前我国仅有《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中涉及美术品经营机构的规范,而文物艺术品经营机构的运营并没有涉及。虽然根据《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物所有权人或持有人可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但目前的国家文物行政部门,一般只接受政府层面委托的鉴定任务,不受理民间文物所有人的鉴定请求。于是,大量文物艺术品的市场性鉴定需求,就只得求助于文物艺术品鉴定市场中的鉴定机构了。 九、文物艺术品市场的鉴定标准缺失鉴定标准缺失的局面导致中国文物艺术品鉴定市场存在极大的随意性,这种随意性对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具有很强的破坏性,是乱象丛生的重要根源之一。由于中国艺术品鉴定市场没有统一的鉴定标准,中国艺术品鉴定的发展其实还停留在非体系的经验阶段,市场的系统风险难以管理,也是目前中国艺术品市场转型发展的重要障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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