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重要的是感受https://www.huajia.cc 2019.08.12 11:36 来源:美术报 发表评论(0)
审美是人类固有的一种与世界联系的方式之一:依靠视觉脉冲来完成,然而,正因为一些“教育”的失误和偏差。使人们迷乱而晕头转向。其实美就是美,感觉愉悦(即赏心悦目)便达到了效应。 大自然及社会世象千姿百态,物象的形状、色泽……如云絮、波纹、树痕等等,无一不在闪烁着自己的频率。并为我们的视觉器官所接纳,经脉冲传递后,激起心理上的种种反映,犹如乐曲的演奏,唤起莫名的情绪波动。无论是具象或抽象,写实或变形。事实上仅仅是表达方式和选择的不同,借助具体物象(甚至事件)的形式称之为写实或具象,而抽象则以构成物体最为基本的单位元素,来组合表现而已。因此可以这样认为:抽象艺术所表现的目的,不需要借助外在(客体)世界的任何物象来抒发自我(无论是情绪或观念),而直接以线、点和面等,组合成心灵的一段段剖面,使受众在第一时间内不做任何思辨的状态下,获得内在的灵动而感受到美。这些构成物体的基本元素,恰恰是人们时常提及的“能量”,是“微波”,是我们通常认为的“魂魄”而已。它,应该是微观世界“自我”的放大与呈现! 无论是接受过教育的成人或是稚童,对美的感受是一种“天性”,眼际的景象无须教化,便能清晰而直接地认知。错误的“教育”混淆了人类原本存在的对美感受的“功能”,错误的“教育”使人在脑海中构成了一个个既定概念,进而先入为主地去“套”艺术作品,而不是“欣赏”,进行着所谓的“推敲”或“优劣”的评判。 即使是题材性的作品,同样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作品的形式,它所表现主题的种种技巧,以及作者运作在画面的笔触虚实、轻重、疏密……乃至整个构图的谋划等,正是这些,能直接唤起人们视觉感受的“形态”,在充分体验这画面上所构成的“形式”美感时,人们的思维或许会进入思考,去分辨作品所呈现的“主题”,从而形成“作品”与观众达到的所谓的效应。事实上作品的“主题”性指向,在审美的范畴里显得不是很重要了。 任何艺术样式的确定,都必须有其清晣的界限,比如诗歌,如果诗的内涵倾向于表达“哲理”,而表现形式脱离了诗歌所特有的语言形式,那么还不如直接去撰写论文,在其他艺术领域中同样可以罗列出种种实例。因此作为绘画艺术,它必然是以直接作用于人们的视觉,进而获得美感体验的一种“艺术样式”的存在。 凡有所建树的画家,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他(她)们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在其个人的作品中,闪烁着与众不同的个性特征,应该说这些所谓的“个性”特征,与作品的“内容”或“主题”没有太多的关系,恰恰是表现形式的独特造就的。任何艺术作品打动人的首先是它的形式,表现形式的多样与丰富尤其是独特性,是每一位艺术家值得去深究的课题。生活里社会中的题材比比皆是,自古至今取之不尽。而美术家们始终以自己的形式,在表现着对世界的感受,题材仅仅是借题发挥的手段而已。 对于“艺术”尤其是美术领域的作品,是否存在着“懂”与“不懂”的这样使人纠结的问题?事实上是对于艺术,应该首先是去“感受”,而不是去“研讨”,广大的社会各阶层人士,绝大部分并未受过艺术的教育,但对于生活中存在的种种涉及到的“审美”,如装修所需要选择的石材、木料之纹样,服饰选购的各式图案这类纯抽象的“美”,人们并未去探讨,而恰恰是凭着自己主观的“审美”需求来完成的。犹如我们对蓝天白云凝视间、聆听小鸟欢叫时……没有去“思辨”更没有去“推理”,而是随意地感受。 这就是对“艺术美”是需要去“懂”或者“不懂”,和去欣赏“感受”的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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