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扬利用南京书画院院长这个位置与吴立平干了些什么勾当?

来源:个三文艺批评  作者:钱诗贵

在人们心目中,范扬中国国家画院国画院副院长这个位置很显摆了,非南京书画院院长这个官位好比。但范扬还是如愿以偿地以中国国家画院国画院副院长的身份兼任了南京书画院院长,也就惹了“吃6年空饷”的麻烦。不过,据其原经纪人吴立平的举报,范扬在南京书画院院长宝座上,还干了比“吃空饷”更为严重的事。

 一、范扬亲自起草了《关于澄怀文化公司与金陵美术馆合作的运营方案》

有必要解释下,当时的南京书画院和金陵美术馆是二块牌子一套人马,范扬也是金陵美术馆馆长。范扬是2011年7月27日被南京市文广新局任命为南京书画院院长的,2013年8月1日就亲自起草了《关于澄怀文化公司与金陵美术馆合作的运营方案》。再看看澄怀文化公司是干什么的?原来是吴立平成立的,旨在为范扬老师从事艺术创作与活动提供必要的方便与服务,也就是说,是专门用来包装范扬的。作为书画官员的范扬,直接把自己的经纪公司和南京书画院合作,大有举贤不避亲的胆识和魄力,自然赢得了吴立平的支持。范扬写道,将澄怀文化公司和南京书画院、金陵美术馆这样财政拔款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合作,是改革创新的新路子。

范扬写道:金陵美术馆每年运营的相关费用拟采取政府财政定额拔款,专款专用。而由具体运营的文化公司组办的展览,则是由公司自筹资金,相关展览中的参展回报作为公司的运作费用和盈利。文化公司不参与行政管理工作,但在战略合作伙伴联合运营的协议中,必须强调服务意识,强调专业化、规范化。根据协议,澄怀文化公司每年可举办10至12场展览,每场展览投入按40万计算,全年总费用约为480万,由该公司自己筹措。澄怀文化公司举办的这些计划内展览,不缴任何费用,只需打上南京书画院和金陵美术馆标识就可,而按照规定,在金陵美术馆每举行一次展览,可以收取10万左右的服务费用,只不过澄怀文化公司是范扬的经纪公司,他一句话就将巨款免掉了。此外,金陵美术馆友情提供一间办公室供澄怀文化公司使用。根据所签协议,双方合作期限为5年,即从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协议受到南京书画院干部职工抵制 

但所签协议受到了南京书画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法人代表李强等人反对,质疑澄怀文化公司是为范扬个人服务为主的,在金陵美术馆办展怎能不收服务费呢?一场10万计,5年就有600万之巨,范扬怎能慷国家之慨呢?为了平息众怒,范扬又找到吴立平,叫他将澄怀文化公司一幅画低价卖给金陵美术馆。这幅234平尺的《竹林七贤》水墨画,是范扬及弟子集体创作,按范扬的意思是足以充抵场地费,但要南京书画院支付40万元制作费用。

按照范扬的授意,吴立平便以自己另外一个叫南京跃马广告展示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以和南京书画院签了《书画制作合同》,南京书画院出资40万购买了这幅《竹林七贤》水墨画。这种变相卖画行为又遭到了抵制,但迫于范扬压力,南京书画院还是付了20万,由范扬及学生姚媛等7人分掉了。之后,范扬又以南京书画院名义和澄怀文化公司签了《食堂承包合同》,要求为数十名员工提供免费午餐,交换条件是允许对外经营。谁知,范扬的一系列举措遭到了干部职工的强烈反对,不得不回头于2013年11月5日和澄怀文化公司签订了《展览服务合同》,要求澄怀文化公司每年支付100万元展览服务费,还增加了一条特别费用,每年再出10万,作为南京书画院专家、学者私分款。吴立平没有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干了一年,打着范扬的旗号,举办了10多场展览,因为场馆改造,经过交涉,将展览服务费降至60万。不过食堂承包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李强等人坚决不同意对外经营,澄怀文化公司为食堂提供餐储设备、装修,以及每人每天18元午餐,共计13个月的投入,花掉了60余万元。终因不堪重负,要求范扬兑现对外承包的协议,无果后双方终于闹翻了。时至今日,吴立平经过不断反思,认为和范扬所签订的南京书画院这些协议,明显属于违规行为。

吴立平为自己不懂法而自责,但作为书画官员的范扬坐在南京书画院院长宝座上,不顾干部员工反对,一意孤行,干出了不少出格的事,不思己过,却依旧傲慢,实在不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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