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典藏出了什么问题?

从“广美图书馆馆长调包名画案”说起
来源:美术报  作者:佚名

  近日,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原馆长萧元调包百余幅名画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一事件折射出艺术品典藏的漏洞及监管层面的缺失。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内馆藏领域的相关专家及美术评论家,来探讨各类院校的图书馆以及文博系统的藏画管理应该如何在有效规制的基础上进行监管,共同关注我们的典藏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事件:100多幅名画被调包

  7月21日,广州美院图书馆原馆长萧元因调包齐白石张大千、八大等100多幅名画,以贪污罪在广州中院受审。萧元当庭认罪、悔罪。该案件的庭审结果将择日宣判。被告人萧元从2002年至2010年10月一直担任广美图书馆馆长一职,他还是美术研究所的研究员,对书画鉴定十分在行。从1987年开始,萧元出版了包括《书法美学史》、《中国书法五千年》等5部美术史论著, 其中一些甚至被某些美术专业院校用作教科书。萧元作为一位研究美术史的馆长何以能犯罪,又怎么会犯罪?这一事件引起业界内外的广泛关注。

  根据广州美院官方网站显示,图书馆馆藏的名家字画真迹、从国外引进的仿真名作以及汉画像石原拓达2543件。馆里还有一个藏画库,里面主要收藏中国书画作品。萧元担任馆长期间主持全面工作,馆藏的这些画作,平时主要用于教学参考,广美的老师和学生都可以凭证件借阅、参考。藏画库一共有3道门,3道门上的钥匙分别由3个图书馆工作人员掌管,老师和学生借画时,需要3个老师同时到场开门才能将画取出来。萧元称,图书馆藏画库的钥匙他和副馆长还各有1套。

  2003年底,图书馆要把藏画作数字化处理, 萧元说,“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馆藏书画,发现里面有不少赝品。当时我没有作声,心里就想,既然以前有人能这么做(调包),我为什么不能?”他开始动起了歪心思。

  从2004年3月至2005年底,萧元利用图书馆馆长的职务之便,在周六、周日图书馆放假时,多次出入图书馆藏画库,先后将馆藏的张大千、齐白石等书画家的143幅书画带走临摹,而后用赝品将真品调换。萧元说,藏画库的工作人员不懂画,没有鉴别字画真假的能力,只负责对数。在选择窃取哪幅字画时,萧元有自己的标准,他一般只挑选临摹难度不大的字画。同时,由于师生们对岭南画派的作品非常熟悉,岭南画派的作品也经常被借出去展览,这些作品首先被他排除在外。萧元作案有两三年。2005年年底时,学校要求把图书馆的字画转交给美术馆管理,因此,2006年起,萧元便停止作案。

  被调包的真字画,大部分被萧元拿去拍卖行拍卖。萧元说,从2004年起到2012年,他一直找中国嘉德国际拍卖行拍卖字画,一共卖出125幅画作,得款2700多万元(不含佣金、保险等费用)。

  据悉,在香港一次拍卖会上,广美校友发现拍卖画作上钤有广美的印章,于是举报到学校,这才东窗事发,由此揭开了广美图书馆名画调包大案的黑幕。同年5月6日,萧元落网。

追踪:馆藏管理仍存在漏洞

  “广州美院图书馆原馆长调包百幅名画,这让我们对登记在册并收藏在各公私机构中的重要艺术藏品的安全产生了担忧”,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教授范美俊不禁发出这样的感叹。他说有不少单位都有一些现当代书画的资产,多是30年前在以文会友的笔会上留存下来的,或是被无偿赠送的。没有专门的保管室及管理制度,没有账本,有的画被装裱上墙后已破损不堪,还有一些被随意锁在单位办公室的柜子里,甚至放在过道上,更有甚者被分散保管在一些老师手中,只有个别负责人才知道。所以,范美俊进一步指出并呼吁,可以此“调包事件”为契机,由国家或地方出台一些藏品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或条例,供有藏品的单位参考,防止有人化公为私,监守自盗。

  “广州美院图书馆的这次盗画事件确实太过离谱,然而这样离谱的事件可能并不是个例。”先后任职于广东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的资深美术馆人王璜生馆长认为,在目前我国美术馆、博物馆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发展背后的一些问题。

  馆藏藏品的管理,这是一个行业内的普遍问题,北京画院美术馆馆长吴洪亮认为,“这个事件已经是过去时,现在的重点不是去追究,而是要通过这件事去反思,去吸取教训。可以看出虽然藏品管理普遍存在问题,但是对于艺术品的收藏管理,美术馆较图书馆还是有优势的,美术馆从馆藏到展览的制度相对完善,同一批作品,经过普查、研究、著录、展览,问题就马上暴露了。”

现状:赝品调包是一个国际性问题

  美术评论家彭德认为,“发生‘馆长调包百幅名画’事件,除了美术馆建设方面的问题,赝品调包的问题也值得关注,这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比如建唐以后,唐太宗在全国收集了很多古代书画,唐高宗在位的时候就不怎么爱惜了。武则天在位时,她请画工把宫廷藏的古代书画的优秀作品临摹一遍,然后她把摹本放在宫廷,把真迹送给她的男宠张易之,以至于唐代以后传下来的美术作品真假难辨。张易之被处死以后,这些画的下落也不清楚。这种赝品调包的事情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所以这又引出一个更深层次的关于艺术创作的问题。回到这个事件,广州美院图书馆原馆长萧元用几年时间来画赝品,这个时间是很漫长的,若是一个有创造性的艺术家,他一定不会做这样的傻事。他总共贪的这些绘画加起来有1个亿的价值,却不抵曾梵志画的《最后的晚餐》,但是,曾梵志画《最后的晚餐》的时间也不会超过1个月。换句话说,一个图书馆的馆长花几年时间画赝品画1个亿还不及一个有创造性的艺术家画1个月,这个事件意味着创造性在艺术界的削弱。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贪污问题和管理问题。如果赝品在美术界受到唾弃,他就不会做这样的傻事。”

访谈:美术馆人的心态很重要

  吴洪亮认为“美术馆人、学者每天过手这些艺术品,在外界社会上用金钱、利益去衡量和诱惑的时候,能否保持学者淡泊的心态?相信绝大多数的馆藏相关人员都有很好的心态和职业道德,不会有这样的问题。另外,我国的法律也是十分健全的,容不得任何人存在侥幸心理钻漏洞。”面对复杂的馆藏历史遗留问题,相关作品的清点、整理、著录、编目工作仍在进行,王璜生也提到,从业人员自觉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至关重要。

  这个事件也引起我们的反思,全国重点美术馆评审委员、中国美协理论委员会副主任尚辉强调,这是制度建立的问题,也是对库房管理人员专业的要求。整个事件暴露了监管人员本身缺乏制度意识。并且,库房管理人员不能是只点画,还要懂画,除了责任心之外,还包括专业素养。

教训:藏品管理的核心是制度

  采访中,多位业内专家都提到藏品管理的核心是制度。范美俊说,“对个别人监守自盗的谴责与法律制裁是远远不够的。没有完善的制度建设,这样的事情就不会是最后一次。”“人有时是很脆弱的,面对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心态会有波动,但如果有很好的制度来监管,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好制度能使坏人变好,坏制度会使好人变坏,制度建设本身很重要”,吴洪亮同样认为藏品制度很重要。

  尚辉认为中国的美术馆建设还处在一个发展的阶段。首先藏品数量是有限的,其次,对于藏品的管理也缺乏相应经验。所以,除了要谴责广美图书馆原馆长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健全艺术品收藏的制度问题。尚辉还谈到了目前美术馆的建设现状,当今美术馆对库房的建设与管理还是比较重视的。这里涉及到三个环节:首先,藏品如何进入收藏,即谁有对藏品的决策权。其次,藏品进入库房以后怎么进行科学管理。第三,藏品如何规范化地符合法律法规的科学程序出入库房,这也是美术馆库房管理、艺术品收藏的一个重要环节。

举措:藏品管理的金点子

  1.吸收优秀的经验

  王璜生早前任广东美术馆馆长,亲自负责了广东美术馆藏品管理体系最初的建设工作。“很早以前,在中国台湾、香港地区的馆藏管理体系已经做得很好,有很规范的管理方式,有严格的操作流程,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但是学习一套系统是很容易的,关键是要执行。”

  2.编辑作品的“新华字典”

  对藏品分类编目,建立藏品的数据库,是藏品管理系统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广东美术馆副馆长江郁之介绍到,“从广东美术馆开馆之初到现在,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对藏品进行登记编目,印制图录。这就像馆藏作品的‘新华字典’,每件藏品后面的标签都有总账号、分类账号和方位号这三方面信息,按照索引就能轻松找到作品。除了纸质图录,还有互联网电子版本,3万多件藏品都随时可以查到。这样定期的图录编纂工作将藏品落实到件,每件藏品都有图可依,有录可寻,一方面保障了藏品的安全,另一方面对于后续的策展工作也提供了诸多方便,工作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图录进行检索,选择适合展览的作品,减少了进出库的几率,也降低了藏品遗失或损坏的可能。”

  范美俊还提到,除了要通过编号和登记以确认作品权属之外,建议加盖收藏印章,本次事件正是因为拍品上有广州美院的收藏章才暴露出来的。

  3.相互联系,相互制约

  “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是藏品管理人员工作的最基本规范。尚辉指出,广美图书馆盗画事件中,因为萧元是馆长,有全套钥匙,进出不受监管,这样的管理是无效的,令人发指。

  江郁之介绍,“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工作方法是,不论谁进入库房都要有严格的规程,管理人员至少两人同时进入,一人掌握密码,一人掌握钥匙,相互做监督,外人需要进入必须走程序。管图的、管账的、管库房的工作分别由不同的人做,这也是相互监督。在硬件方面,监控录像要实时监控专人负责,并且录像资料要保存比较长的时间以保证后期能够调档查看。

  对于藏品最初的购买、收藏过程也需要相互的监督,王璜生谈到,“一件藏品的购买过程,钱花在哪里都要清清楚楚。”

  4.接受上级和公众的监督

  吴洪亮以北京画院美术馆为例,谈到“馆藏的藏品都是国有资产,我们要对艺术品负责,必须要向公众和上级公布,公布的过程也是对自我的监督。”

  广东美术馆在馆藏作品管理方面一直是全国的先进示范,该馆从1996年开始筹划建馆时的13件藏品到如今的3万余件,每件藏品都认真登记管理,出图录。“为什么要出图录,这既是向社会公布你的馆藏,又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作为公共美术馆,资金来源于纳税人,就必须对纳税人有交代,要用透明的、规范化的工作方式来规范自身的工作程序。”王璜生谈到。

入库非入藏
艺术品典藏的监管缺失

■蓝庆伟

  在2007年2月播出的《名人面对面:著名画家吴冠中》电视访谈中,吴冠中曾谈到,“自己送(捐)给公家的画、机关的画,最后都拿去拍卖了”。这件事与“广美图书馆馆长调包亿元画作”(下称:调包事件)有着本质的相同,此类事件不仅令艺术家无奈和伤心,也尖锐地暴露出公共艺术机构的典藏问题。那么典藏到底出了什么样的问题?

  典藏非库管

  典藏管理虽有别于库房管理,却是以库房管理为基础展开的,目前据笔者所了解的美术馆典藏管理,普遍采取多人管理制度:门禁+钥匙+密码(双锁双人、双钥匙),每个岗位均由不同的人管理;在进出库房时采取多人(双人)监督、登记的方式;同时在藏品调拨的环节上,采用馆领导签字、典藏部备案等方式。但在新兴美术馆或非专业性美术馆典藏的机构,典藏工作均在幕后进行,无法体现绩效亮点,再加之长期以来典藏与展示、典藏与研究等工作的脱节,专业含量最高的典藏管理常常被视为“库管”工作,大量非专业或无鉴定经验者的参与,让上述“调包”事件的可能不断增大。

  而在“调包”的艺术品选择上,传统书画作品最受青睐。与当代艺术作品相比,书画作品的鉴定工作更有难度。当代艺术作品的官方收藏历史较短,且处于美术馆收藏制度逐步完善的后期,再加之当代艺术家大多在世,当代艺术作品的收藏来源、著录、信息公开等有着相当大的规范和透明度。

  入藏与入库

  吴冠中所遇到的“捐赠作品被拍卖”的情况并非偶然现象,我们经常听到有艺术家谈起自己捐赠给公共机构的作品莫名其妙地消失。正如我们常常在足球职业联赛中听到球员的“阴阳合同”,不少的公共机构存在着“入库非入藏”的个别现象,在作品捐赠后且不明确告知捐赠者,作品的信息并没有进入馆内藏品的台帐——况且台帐没有全国联网系统、(部分)没有电子台账,更无法实时查询平台,而是进入了类似“小金库”的库管账本——当然有些馆给出了“不入藏是因为此类作品不符合馆藏标准”的说法。艺术家看似拿到了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但这些凭证仅仅是处于一种意识形态下的“光荣证明”,在这一纸最该体现详细信息的证书上,除了套话外,没有任何关于被捐赠作品的藏品序列号等核心信息。这样的个别状况给“捐赠作品消失(拍卖)”提供了通道,也不免让我们反思,不够入藏标准为什么要入库(接受捐赠)?

  馆藏普查是否能解决问题

  2013年文化部发布《文化部关于开展全国美术馆馆藏品普查工作的通知》(文艺函[2013]1609号),并出具具体工作规范、成立官方网站。在《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工作的意见》“第六、几点要求”的第三条中写到“(三)强化管理,保障安全。各美术馆要以本次普查为契机,不断完善藏品管理制度,查漏补缺,加强日常的藏品管理,不断提高藏品管理工作中的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在采集藏品信息特别是提取、使用和归还藏品的过程中,美术馆应严格遵守文化部发布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中关于藏品提用的规定,以及本馆既有的藏品管理制度确定的程序,并依照《普查规程》中关于藏品提用操作有关具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藏品安全。”这里明确提出了“确保藏品安全”的要求与目的,这样的要求与美术馆收藏所存在的问题必不可分,在此之前,文化部艺术司诸迪曾多次指出“目前国有美术馆收藏存在着投入不足、家底不清、保存不善、利用不够、效益不高等亟待解决的问题……”美术馆馆藏普查在更大程度上还是针对“家底不清”这一基础问题展开,这也是可以展开统一要求、统一实施的工作,“投入不足”与“保存不善”两个问题有着极其特殊的个体差异性。但在解决藏品安全的工作上,馆藏普查是关于藏品档案的建立,确定有哪些藏品存在,但无法从根本上避免“李逵与李鬼”的问题。

  谁来约束绝对权力

  “调包事件”暴露出典藏管理的一类漏洞,同时也体现出现有美术馆管理层级在中国阶层体系下的缺陷——馆长、分管副馆长、典藏部主任及美术馆的上级主管在藏品管理上有着关键性的权利,而从程序的设计上,馆长在整个过程中存在着绝对的权利,而是否存在监督权则要看具体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平,管理者的绝对权力让“调包”存在着理论上的可能。如何在管理流程的设计上约束管理者的绝对权力势在必行。

  除了上述权利管理系统的约束机制外,还需要约束作品鉴定的话语权。谁来确定“李逵”、“李鬼”的作品鉴定问题?在美术馆的现行管理系统中,此项工作大多由典藏部负责,鲜有第三方机构介入鉴定的情况,同时,如何确定“李逵”不是“李鬼”的话语权又掌握在谁的手中?这同样也需要约束,让绝对权利在专业领域弱化。

  约束和监管,听起来都不令人愉快,但没有第三方监管的绝对权力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一个直观的“调包”新闻背后,是更多看不见的腐化,以及在利益链条中被淹没的个人正义。

调包名画案中的
“现象”与“漏洞”

■郑利权

  在作假之风盛行的当代,以假画当真画拍卖已经成为司空见惯的特殊景观。“以赝代真”在中国书画史上也是一种屡见不鲜的艺术现象。在学习资源溃乏的古代,书画家为了学习书画技法,常常会从收藏家手中借得书画作品进行临摹模仿,再将原作归还。这是古人极为常见的一种学习方式,同时也有一些投机者,利用高超的书画临摹技术,将仿制得极像的伪作归还,留下真迹以谋取暴利的现象。诸如唐代胡璩的《谭宾录》记载:“长安初,张易之奏召天下名工,修葺图画。潜以同色故帛,令各推所长,共成一事。仍旧缥轴,不得而别也。因而换。进而以假当真还归内府,真迹留己。”唐代张易之与萧元“调包名画”的作案手法如出一辙,唯一不同的是张易之是借画工之手进行作伪,而萧元则是亲自动手,以假换真。作为知名美术史学者的萧元,自然熟知书画艺术的“作伪”手法。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书画市场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态势,近现代名家的真品屡创高价,以其文物稀缺性、艺术价值公认性和市场价值抗跌性,让诸多拍卖公司与收藏家趋之若骛,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之下,也使一些书画投机者铤而走险,不惜以违法的代价“偷梁换柱”,窃取国家财产。萧元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中说:“几万元、几十万元摆在我面前并没有什么诱惑力,但如果是几百万或者几千万这么巨大的数额,我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从2004年的首次作案到2014年案发,前后跨度近10年,若不是某热心的广美校友在香港的一次拍卖会上悉心发现拍卖画作上的广美图书馆收藏章,估计此案也石沉大海了。

  可以说,萧元“调包名画”案应该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显示出书画行业一些普遍的弊端与漏洞:一是管理混乱。《文物法》第四章馆藏文物中明确规定:“ 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对收藏的文物,必须区分文物等级,设置藏品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藏品档案不仅有文字记录也有图像记录,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的馆藏作品为何会出现“屡次调包”而不被人发现,画库的三道门的形同虚设,一个馆长手中居然掌握了全套钥匙,藏品借阅本的离奇消失,都显示出藏品管理的严重缺失与混乱。二是制度缺席。为什么萧元案中盖有“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收藏章的作品能够堂而皇之地走进拍卖会并成功拍卖,而且前后持续7年之久,委托的还是知名的拍卖公司,成交金额数千万。《文物法》明确规定:“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一般来说,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作品都会盖有收藏章,拍卖公司应该拒收此类作品进行拍卖,明知国家财产而进行拍卖,无疑是助纣为虐,显示出拍卖公司的制度缺席。三是缺少把关。从国家藏品到拍品,再转为私人藏品,其间要过两道关口:一是库房关,二是拍卖关。从萧元案中,这两道关都没有守住,而且形同虚设:第一道关中库房管理员不懂美术,只懂数数,基本处于不设防的状态;第二道关拍卖公司疏于证实,得过且过,无现成法律制约,为真品设置绿色通道,不仅无人防守,而且夹道护送。

  萧元“调包名画”案无疑是当代艺术管理生态的一个缩影,折射出美术圈、收藏界与文物管理部门的一些现象与问题。作为知名学者与名画盗徒身份的巨大反差、不设防的图书馆与拍卖行、屡次调包的国家藏品现象、一把手权力的不受约束、长期违法行为而不被发觉等等,都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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