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先生花费14万元,从通州宋庄的赵先生手里购买了天津著名画家
霍春阳的一幅画,但徐先生说,此后他去找画家本人验证,却被认定画作为赝品。于是徐先生将卖方赵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退款。昨天,此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徐先生的代理人称,徐先生购得此画后觉得放心不下,今年6月13日,他带着画亲自到天津拜访霍春阳先生,结果经霍春阳鉴定,此幅作品是伪作。得知购得假画后,徐先生多次要求赵先生返还全部或部分画款,但对方每次都以各种理由狡辩或避而不见。徐先生认为,自己以真画的市场价格买来的却是价值仅二三百元的假画,这给他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也无法实现收藏的目的。为此徐先生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无效,并要求赵先生返还购画款14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法庭上,赵先生的代理人表示,不同意解除或撤销合同,因为买卖合同双方主体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合同合法有效,而且当天赵先生已经将画交付给徐先生,徐先生也已分两次将钱款付清,双方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不存在解除合同或撤销合同的法定事由,不同意退款。他指称,徐先生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后换画进行索赔,是欺诈行为,请求法院驳回徐先生的全部诉请。
因为双方不同意调解,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