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画自南齐谢赫《古画品录》提出“气韵生动”这一美学原则,对中国绘画就产生深远影响,从此中国画成其特色且行止有范,据此形成了不同于西方绘画追求的对意象、意境特有的美学特色和特有的审美主体、客体及其关系的认识,成为历代画家创作、理论家评论奉行的圭臬。
“气韵”是指艺术家之气质、才气与气力,以及在作品中体现的审美韵味和精神气势。其思想基础来自先秦的《易经》和《道德经》的生成论的“元气”哲学。在道家思想中宇宙间“非物即气”,“气”是物质,也是能量。正如王符《潜夫论·本训》中言世间万物:“莫不气之所为也,以此观之,气运感动亦诚大矣,变化之为,何物不能,所变也神,气之所动也。”“气”是自然生命之征,“气”是自然将宇宙,人生和审美之道以一气化之,并在理论上将人格独立的无限自由追求,同宇宙本体的把握紧密的链接起来,故《庄子·知北游》言:“人之生,气之聚也。”因而“气”藏于画者的对宇宙人生之感悟,受于万物蒙养之惠得,是宇宙之志,人生之德,养生之道与审美之艺契合后的一种境界,这种境界是生命外延的大自由。可见“气”明显地包含了宇宙生成与人之生命方面的含义,“气”蕴含着艺术家个体生命意识的气息与韵致。
“气”生而“韵”动,“气”之差异,“韵”致有别。唐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论画六法》中言“古之画,或能移其形似而尚其骨气,以形似之外求其画,此难可与俗人道也。今之画纵得形似,而气韵不生,以气韵求其画,则形似在其间矣。”气韵是人心之“韵”至艺术之“韵”的转化,气韵是指对象内在之生生活力的意象情态以及具有的灵动节奏与气息,清唐岱《绘事微言·气韵》中说:“画山水贵乎气韵,气韵者非烟云雾霭也,是天地间之真气。凡物无气不生……然有气则有韵,无气则板呆矣。”此论将气韵紧密的从属于个体生命的主体意识之中,从人的本体上彰显作品中具有的跃动、洋溢着生命的节奏,气韵呈现了人的内部生命之律动相协和时所体验的一种意味。将个人的人生体验与自然生命的自由接洽于画家笔下,使个人获得一种常人不能感受的“至乐”之美。可见“气韵”经历了一个从艺术形式到人生境界,再到艺术形式的过程,在笔墨运染之间,化合了人生境界。关于绘画的气韵之说,在宋郭若虚《图画见闻志·论气韵非师》、清代唐岱《绘事发微·气韵》中均有论述。虽然评论中对“气韵”见解不一,但都同一的认为气韵对于作品的表现和境界的升成所具有的内在意义和美学价值。
中国画以气韵为先,旨在精神的境界与蕴藉。气韵是物我交流、精气物化之体现,是略形而重神的特殊表现,是艺术生命气化的最高境界,是中国画成其特色的主导精神特征。气韵不仅是中国画生命的灵魂和精神内核,也是中国文化的内在特质和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气象,是代表中国画内在审美精神的最高境界与准则。笔者认为只有气韵才是中国画恒久不变的内在特质和精神之源,是超越时代和覆盖中国绘画内涵的精神之志,那份博大气象与精神慰籍永远是中国画家们的心灵追求与归宿。